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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線廣告應核算“單位收入的成本”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1-6-20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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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線廣告市場商Avenue A公司認為“收入所用成本(CPR)”制有助于網絡廣告工業的復興。CPR的全稱是“cost-per-revenue”,也就是指在計算經營成本時,以每項收入所用成本為基準來計算。
這家位于美國西雅圖的在線市場商業公司稱,它認為一項名為“最佳購買”的領航計劃將產生令人非常樂觀的結果。這項活動進行了15周,目的是在這樣一種網絡廣告經營運動中對各家媒體進行評價,活動中采用的評估數制就是用的這種“收入所用成本”制。這種評估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在一項媒體計劃中,對于由發行商網站和其它的數字頻道所獲得的收入進行最優化評估。據Avenue A公司稱,使用“收入所用成本”制以取代“銷售所用成本(cost-per-sale)”制和“行動所用成本(cost-per-action)”制,會產生更好的結果,因為它考慮到了銷售的數字及規模。作為一個結果,這家公司稱,這種評估制使市場商更精確的知道,他們從每個網站或者頻道中獲得一美元收入時,到底支出了多少成本。
舉個例子來說,在“最佳購買”活動中,Avenue A公司稱,它發現一些發行網站制定了一個數字很高的銷售計劃,而實際上其訂單的平均數卻很小。作為對比,該公司稱,它看到一些制定很少銷售計劃的發行商網站,卻得到了較高數額的銷售收入。Best Buy.com的商標及采購部主任貝蒂娜-漢娜(Bettina Hanna)稱:“通過使用‘收入所用成本’制,我們最終能夠測算出對于我們重要的部分,例如哪家網站制造了最大收入并獲得了最高利潤。然后,我們可以調整我們的市場導向。這比僅僅知道哪家網站獲得了最多訂單來說是一個巨大進步。”美國Atlas學院院長宋楊炳(Young-Bean Song)稱:“收入所用成本制代表著數字市場制度改革的下一步發展方向。在這種數制下,廣告客戶能夠開發出可以更精確地實現商業宣傳目標的工作模式。”